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提高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对推免生进行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该办法。现将本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一条 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分别组织考核。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孙立国、陈声柏
成员:陈丽、王仕丁(纪检委员)、王树莲、王英、彭战果、王雪梅、吴晓敏、华伟及其他教师代表
二、推荐原则
第二条 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和具体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三条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首次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第四条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察学生在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方面的表现。
三、推免计划分配
第五条 今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免名额总计为20名,其中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5名(哲学4名,社会学1名),现分配重大项目1名,国家级平台1名,普通计划共13名(哲学专业6名、社会学专业7名)。经过考核方法中总成绩计算,按照排名确定人选。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四、申请资格
第六条 纳入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 50%(含)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
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 5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详见团委相关遴选方案。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仅限学生本科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 80%(含);独立参与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专业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 425 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七条 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如下时间进行:
(一)2025年9月4日-9日,学院确定推免工作遴选小组名单、计划分配原则、入围学生的确定原则、推免工作 具体实施细则等,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动员部署会,向学生宣讲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计划分配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
(二)2025年9月9日下午16:00前,具有普通计划申请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附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需对相关成果做出科研承诺,签字后一并提交。同时学生本人须结合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考核答辩 PPT,介绍本人的代表性成果和奖项情况。学院将根据综合评价指标各分类模块成立审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等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审核评议小组进行认定。
(三)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合作的科研成果或其他超出学生本人实际能力且影响公正认定的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 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签字后的相关成果科研诚信承诺)至学院,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16:00。学院组织专家对学术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认定(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其中,在组织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公认的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证明材料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通过召开线下会议,集体研究认定。委员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赞同票数不少于出席人数的80%方可有效,然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对集体决议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四)2025年9月10日,学院成立2个审核评议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考核答辩。
依据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议小组通过答辩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评分。学院汇总计算综合评价得分,与学业成绩的权重分数相加得到最终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五)2025年9月12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给我院的推免名额,按照排名最终确定2026年具备(拟)推免资格名单(包含递补情况或名单),并公布于学院网页,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全面听取师生反映,接受监督。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1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9月22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 月23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9月25日14: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六、考核方式
第八条 采取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总成绩=学业成绩(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为相关课程首次成绩作为核算依据)×80%+综合评价成绩×20%
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前三年必修课、限选课(含军事理论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学业成绩计算公式:学业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综合评价成绩:详见附件1: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没有星级认定的同学请按照附件3标准核算志愿服务)。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联系邮箱:huawei@lzu.edu.cn
学校推免工作专用邮箱:tmgz@lzu.edu.cn
联系电话:学院 0931—8913710 5292710
监督电话:学院 0931—8913711;
教务处 0931-8912031,0931-5292748;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0931-8912159
联系人:华老师 吴老师
哲学社会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