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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通知公告

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聘用制(B类岗位)人员招聘安排

发布时间:2024-05-24   字体大小T|T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5月21日

(二)笔试时间:5月29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312

(三)面试、心理健康测试时间:5月30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304

(四)考察、体检、公示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相关说明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前3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心理健康测试

面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同时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考察、心理健康测试、个人陈述和提问环节。其中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认识、工作设想三方面内容,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要制作PPT。面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束后公布拟聘人选,并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

拟聘人选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或谈话,考察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学院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哲学社会学院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拟聘人选,学校按照选聘程序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当、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规定,凡与哲学社会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哲学社会学院岗位。

    (八)其他说明

进入笔试人员通过电话单独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3710

哲学社会学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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