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和《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学生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63号),现启动2023级“人文萃英班”学生选拔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名额
人文(含文学、历史、哲学)萃英班选拔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崇德向善、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对人文基础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凡我校2023级学生(已参与强基计划的学生请按照原计划培养,不在报名范围内),均可报名参加一个“萃英班”的选拔,此前所学专业不限。
(三)学业成绩平均必修限选学分绩点3.0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四)外语成绩达如下要求之一:
1.英语CET4成绩≥500分;雅思≥6.5;托福≥90分;GRE≥320;日语成绩≥N2;德语≥B1;法语≥B1(小语种仅限人文萃英班)。
2.英语CET4成绩≥480分或高考英语成绩84分(120分制)、105分(150分制)以上,且学分绩点≥3.75。
(五)为促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中学生英才计划”有机衔接,符合上述条件且当年考核合格的“中学生英才计划”学生,报名参加目前所在专业的萃英班选拔,通过体能测试和兴趣与能力测试后,可直接进入预录取名单。
(六)报名学生提交一份个人学习规划(不少于1000字)。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4月19日-4月24日,成立“人文萃英班”选拔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9名,含文学、历史、哲学三个学院专家各3人以上,2023级人文萃英班学业导师为专家组成员。
(二)4月24日,资格审查。在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受学生申请,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榆中校区将军苑11号院哲学社会学院办公室书房。
学生请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3级“萃英班”选拔报名表》(见附件1);
2.学生成绩单;
3.学生外语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表中涉及的其他获奖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的学习规划(1000字以上,手写签名)。
相关材料请扫描电子版以“学院+姓名+人文萃英班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unlingli@lzu.edu.cn。
(三)4月25日,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受理缓考,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参加体测学生随机分组,分时段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因残疾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体质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
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于体测当天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
3.凡参加本次体育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当场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四)4月25日,兴趣与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参加兴趣与能力测试。(时间:18:00-19:00,地点:秦岭堂A310、A311、A312)
(五)5月16日、5月18日,综合考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察,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为60%,具体信息见《2023级“萃英班”学生选拔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
1.5月16日14:30—16:30,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与能力、中外文水平、综合知识积累情况等(地点:另行通知);
2.5月18日8:00-18:00,综合面试:根据笔试情况,划定面试分数线。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同学,根据通知参与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将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兴趣、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3)面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学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面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学生面试期间,面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学生现场发挥的情况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学生与等待面试学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7)面试环节要全程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各相关学院做好留存备查。
(六)5月19日,初试通过名单确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考察成绩,学科专家组按照拟录取名额提交初试通过名单及参加综合考察学生名次名单,填写《2023级“萃英班”选拔综合考察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并附成绩单。
(七)公示发文。萃英学院审核后,5月20日在校内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本学期成绩出现不及格、或平均必修限选学分绩点低于3.0的学生,将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经萃英学院暑期小学期学习考核,秋季学期开学前,确定正式名单并发文公布。
(八)哲学社会学院按照上述各时间节点报相关材料纸质版(需专家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至萃英学院。
四、纪律要求
(一)选拔工作专家组组长是本专业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次招生工作负总责。
(二)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选拔办法,加强对参与选拔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各学院纪检委员必须全程参加监督。
(三)有亲属参加报名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选拔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对于违反招生选拔纪律的学院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拔尖计划学生选拔的公平与公正。
哲学社会学院联系人:孙玲丽,0931-8913710;529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