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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2023年聘用制(B类岗位)人员招聘安排

发布时间:2023-12-20   字体大小T|T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11月10日。

(二)笔试时间:12月27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观云楼608

(三)2023年12月28日前,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

二、相关说明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及格且排名前十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心理健康测试

面试包括思想政治考察、个人陈述和提问环节。其中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认识、工作设想三方面内容。每位应聘人员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十分钟。需制作PPT。面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前三名作为拟聘人选进入考察环节,如前三名有人放弃,依次递补。

(三)体检

拟聘人选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

哲学社会学院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和考察结果须填入考察表。考察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聘资格复核。核实拟聘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和要求,确认其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通过查阅档案或谈话,考察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通过见习环节,考察拟聘人选的亲和力、团队协作能力、执行力等。

(五)确定拟聘人选

哲学社会学院按照面试、考察、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含替补人选)。

(六)公示

学院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哲学社会学院向学校人事处报送拟聘人选(含替补人选),学校按照选聘程序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八)考察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党、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规定,凡与哲学社会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哲学社会学院岗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3710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附: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审核状态

是否进入笔试

1

陶文倩

审核通过

2

谭芸秀

审核通过

3

贾燕伟

审核通过

4

堵艺薇

审核通过

5

鱼荣芳

审核通过

6

张丽

审核通过

7

牛毅璠

审核通过

8

庞敏

审核通过

9

马梅娜

审核通过

10

孙玲丽

审核通过

11

许文琴

审核通过

12

肖方媛

审核通过

13

陈召红

审核通过

14

杨向东

审核通过

15

李自立

审核通过

16

云田路

审核通过

17

李健慧

审核通过

18

路正鸿

审核通过

19

敬沁

审核通过

20

王佳敏

审核通过

21

陶星星

审核通过

22

姚春艳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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