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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哲学社会学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   字体大小T|T

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秉持“知行合一,宁静致远”的院训精神,激励在学术、社会实践、文体运动等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广大学子,哲学社会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三好学生”和“励学·奋进”等五大类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方案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

(三)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灵秀·卓越”荣誉称号可放宽至一年级)。

二、哲学社会学院“三好学生”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10人、研究生6人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端正,思想政治引领正确,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2)在专业学习、文明风尚、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突出,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成绩优异,能够在全院学生中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范与引导作用;

(3)本科生需在2023-2024学年兰州大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包括70分),体育课成绩须为良好标准(85分)及以上;

(4)研究生需在2023-2024学年中参与院校文化、体育类活动不低于1次。

三、哲学社会学院“励学·勤奋”荣誉称号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

(2)在2023-2024学年中,所选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

(3)本科生需在2023-2024学年中,第二学期绩点排名较第一学期有显著提高;

(4)研究生需有明确的学习计划且执行良好,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30小时(可提供学习计时软件截图,包括课堂学习、自主学习、文献阅读、论文撰写等)。

四、哲学社会学院“创新·进取”荣誉称号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本科生需在2023-2024学年中,积极参与“走近哲学·走进社会”课外科研培育项目、校创、国创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一定成绩;

(2)研究生需在2023-2024学年中,积极参与校创、国创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案例大赛、学术年会并取得一定成绩;

(3)研究生需在国内外知名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如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部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竞赛需与本专业相关,且能体现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4)研究生独立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思路或方法,如结合跨学科知识,从全新的视角对本专业的传统问题进行研究,得到导师及同行专家的认可。在学术会议上发表创新性观点,并引发一定的学术讨论,需提供会议论文集收录证明及会议现场讨论记录等相关材料。积极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若已获得授权可作为重要加分项。

五、哲学社会学院“奉献·求实”荣誉称号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实施,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和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在2023-2024学年中志愿服务时长大于等于100小时;

(3)在2023-2024学年中参与院校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且服务记录完整,包括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服务对象评价等详细信息;

(4)研究生需在志愿活动组织过程中,能够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协调各方资源、解决突发问题,带领团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展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哲学社会学院“笃行·开拓”荣誉称号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在2023-2024学年中,积极参与实习实践并有一定实践成果或实习收获,在实习实践中提高个人的综合能力,创造社会价值;

(2)研究生需在实习实践过程中,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成果,如为实习单位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撰写高质量的实习报告(不少于8000字)或案例分析(不少于5000字)等,对实习单位的工作或行业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实习报告或案例分析应深入剖析实习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结合专业知识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与反思。成果需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成果应用证明等。

七、哲学社会学院“灵秀·卓越”荣誉称号

(一)评选人数: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在2023-2024学年中,积极参与各项文娱、体育、生活等方面的活动,展示个人才艺风貌和哲学社会学院风采;

(2)在2023-2024学年中,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表现突出,同时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够在学习、生活中积极传播文体精神,带动身边同学参与文体活动,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个人优先。

八、评选流程:

为确保本次荣誉奖项称号评选工作的公正与高效,特制定以下评选方式:

(一)人选推荐

(1)“三好学生”申请材料由各班级审核后推荐,每班不限人数;

(2)“励学·奋进”等五大类荣誉称号由各班级审核后推荐不多于2人。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填写相关材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表与相关作证材料;

(2)各班级团支书与班长共同负责组织班委审核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评选过程公正、公平、公开,评选结果需经班级审核签字提交学院。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1.哲学社会学院“三好学生”

(1)本科生各班级将参评学生电子版申报表于12月14日前统一汇总并提交至哲学社会学院基层团建指导中心邮箱zszuzhibu2014@126.com;

(2)研究生各班级将参评学生电子版申报表于12月14日前统一汇总并提交至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会邮箱:lzuyzzs@163.com。

2.哲学社会学院“励学·奋进”等五大类荣誉称号

(1)本科生各班级将推荐学生电子版申报表于12月14日前提交至哲学社会学院青年发展中心邮箱:zxshxyqnfzzx@163.com;

(2)研究生各班级将将推荐学生电子版申报表于12月14日前提交至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会邮箱:lzuyzzs@163.com。

3.哲学社会学院“评优”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吕孟凡 张卿毅

联系电话:0931-5292710

 

附件1: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三好学生”申报表

附件2: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励学·奋进”荣誉称号申报表

附件3: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创新·进取”荣誉称号申报表

附件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奉献·求实”荣誉称号申报表

附件5: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笃行·开拓”荣誉称号申报表

附件6: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度“灵秀·卓越”荣誉称号申报表

哲学社会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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