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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哲学社会学院 “光讯”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字体大小T|T

各位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化校企合作,助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同时激励我院学生努力学习取得学术成果,主动作为积极参加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在实践中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担当,塑造学生优秀的道德品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经我院与甘肃光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合作设立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

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评定工作小组”,统筹评审工作。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组员:甘肃光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管、系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导师代表及学生代表。

学生代表包括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与研究生会执行主席、各班班长、各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及特邀代表等,人数不少于5人。

二、基本原则

1.采用推荐提名方式。奖励在学习学术、公共服务与社会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

2.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年度内表彰人数未达到总量要求时,剩余资金滚动到下一年度统筹使用。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过程邀请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广泛参与。

三、评选时间和范围

1.每年6月份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31日。

2.参评对象为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内容

具体评定内容要求见《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评定办法》(附件1)。

、评定程序

1.5月24日-5月31日本院教师、学生个人或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单位集体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候选人,提名人/单位将《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syxgz@lzu.edu.cn。

2.提名人/单位向工作小组提供准确可信的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小组审核受理提名材料,确定入围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工作小组开展评定工作,最终确定奖励人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附件1: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评定办法.pdf

附件2:哲学社会学院“光讯”优秀学生奖推荐表.docx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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