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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非全日制)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8   字体大小T|T

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社会工作(非全日制)复试小组,负责社会工作专业(非全日制)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规模为30人

注:招生计划人数包含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

三、调剂政策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三)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四)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五)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七)学科门类要求

1.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2.报考社会学专业(专业代码:030300)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社会工作专业(专业代码:035200)。

3.报考全日制社会工作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

2023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1.报到

(1)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下午15:00-18: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3楼304会议室

注: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入校;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2)提交材料: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⑥《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复试过程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成立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生参加面试前应先参加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考生须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核小组在认真审核后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3月31日下午报到后,带填写完整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3楼教工之家。

3.面试

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四)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4月3日

方式: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50%。

其中复试成绩总分=综合评价×2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60%

成绩将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完成报名前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详见下方二维码),交费时“报考学院”请选择“哲学社会学院”,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不能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自行完成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录取类别确定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十)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6月中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五、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一)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3711

信箱:zsyyjs@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630室

邮编:730000

(二)学校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校区贵勤楼B304室

通信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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