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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3年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全日制)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29   字体大小T|T

一、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前身为哲学系。1978年正式建立哲学系并招收第一届哲学专业本科生,1985年建立中国哲学硕士点。1996年招收第一届社会学专业本科生,哲学系随之更名为哲学与社会学系,2001年新增外国哲学与社会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新增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与人口学三个硕士点。2004年在哲学与社会学系的基础上成立哲学社会学院,2010年获批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此后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先后入选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1983年至今,创建并主办学术杂志《科学·经济·社会》。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哲学33人、社会学18人),教授15人(哲学9人、社会学6人)、青年研究员4人(哲学3人、社会学1人)、副教授23人(哲学14人、社会学9人)、讲师9人(哲学7人,社会学2人)。

(二)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从201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2013年入选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十年来,为国家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培养了数百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人才。学院重点建设以下三个培养方向:1.学校社会工作: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学校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与技术,通过与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合作,为各级学校学生工作培养专业人才(如高校辅导员),协助学生和学校在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方面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2.健康社会工作: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健康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的指导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在各人群中从事身心健康(Health and Mental Health Social Work)领域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通过与老年学、护理学、医学、心理学、公共卫生等跨学科的合作,着力培养学生在老年社会工作与医务社会工作这两个分支领域的社会工作能力。3.社会治理与城乡社区发展:培养学生深入理解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理论知识,掌握社会治理理论、社会治理改革和创新实践的前沿动态,具备开展社区调查、社区需求分析、社区资源整合、社区组织培育、社区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够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社会工作的独特作用与价值。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352,不区分研究方向)人数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届时具体公布的人数为准(2022年度实际招生人数57人),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录取推免生1人。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复试笔试科目:社会政策

(二)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安排: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三)培养模式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的培养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在教学方面,采用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问题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行双导师制,双导师指具有专硕指导资格的校内专职教师与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的实务(行业)导师共同指导。

在实践实习方面,要求学生至少有10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校内导师与实务(行业)导师的双重作用,重视实习效果。

七、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万元。

(二)学业奖学金。奖励勤奋学习、潜心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等级和标准为: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万元、0.5万元,比例依次为20%、30%。

(三)社会类奖学金。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设立,根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按12个月发放。

八、招生咨询

(一)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联系部门:哲学社会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3711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630室

邮箱:zsyyjs@lzu.edu.cn

网址:https://zheshexi.lzu.edu.cn/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 址:http://yz.lzu.edu.cn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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