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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刘玮教授做客知行讲堂“爱智”系列

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大小T|T

11月30日晚,应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刘玮教授在线上作了题为“亚里士多德论正义”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的与谈人为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刘洋教授,讲座由青年研究员郭昱辰主持。

刘玮先介绍了此次所谈论的主题——亚里士多德的正义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亚里士多德谈论的正义已经成为非常经典的关于正义的看法。为梳理清楚亚里士多德正义的各个方面和特点,他将从《理想国》中的正义、亚里士多德论正义、亚里士多德正义与中道学说的问题、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的异同等角度展开讨论。

首先回顾了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柏拉图的正义是在说明勇敢、智慧和节制之后戏剧性地出现的德性,是“每个人接受适合于他的东西”的发扬,也就是一种整体的德性。柏拉图论述了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两个方面,从他的理念论的形而上学来说,城邦的正义是城邦中的三个等级(统治者、军人、生产者)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个人正义是灵魂中的三个部分(理性、意气、欲望)各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是一种伦理德性,伦理德性是“做出决定的状态,在于一种相对于我们的中道,由理性界定,也就是由明智界定。它是两个恶性之间的中道状态,一个依据过度,另一个依据不及”。关于正义,关注的是它关乎什么行为,是何种中道、什么事物之间的中道。如果从正义的反面不义来看,正义就有着两个涵义,分别是合法和公平,二者分别是在法律和利益面前的行为。正义作为合法,是一种“完全德性”,这首先因为合法的事情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正义的,法律规定了行动,也就间接地规定了诸种德性;其次,合法作为正义的内涵,意味着诸种德性的使用,而且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使用。因此正义是一种完全的德性。正义与其他德性的区别就在于,它关系于城邦的共同善,而共同善是以法律作为中介的,这使得它成为有条件的德性,即以他人的善为条件。

亚里士多德的重点是讨论作为具体德性的正义,他将这种德性界定为关乎贪婪(拥有更多)和获利方面的德性,在荣誉、金钱、安全等方面。为了在拥有更多和占有更少之间找到中道,份额或应得的概念就成为必须。具体正义有多种形式,包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交换正义等。分配正义即在对利益的分配中的正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要按照几何比例分配,即依据一种标准对各人应得的部分进行分配。矫正正义是指在不正义发生后,依据恢复不正义行为发生之前状态的原则,按算数比例矫正的正义。交换正义则是指每个人都需要从他人那里交换才能自足,从而在交换过程中的正义,这遵循两种商品等价的对角线原则。最后,刘玮教授还介绍了政治正义、自然正义和“公道”等问题。

刘玮分享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看法时还讨论了许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作为具体德性的正义与其他德性如何区分、正义是否违背中道学说等,他详细地分析并作出解答。他还简单地筹划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论正义的相同点和差异。

与谈人刘洋就三个问题和刘玮交换了意见。第一,柏拉图的灵魂正义似乎不是通常的正义,如何看到哲人才有的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关系,这意味着正义最终是对自己有利吗?第二,法律的起源或有神的观念,正义或者与虔敬有关,亚里士多德怎么看待这点?第三,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正义可变,是否意味着在非常紧急的状态下,为了安全或其他利益可以打破自然正义?刘玮立足于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取向讨论了这些问题。

在随后的问答环节,许多师生提出了思想深刻、涉及广泛的问题,包括理性与伦理德性的关系、友爱与正义的关系等问题,刘玮一一仔细分析,给出自己的看法。此次线上讲座有来自不同学校的近八百位师生共同聆听,学术氛围浓厚。刘玮分享的亚里士多德正义学说令大家意犹未尽,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图片:谭政 文字: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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