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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哲学社会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字体大小T|T

 

各研究生班级: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依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遵循自愿申请、综合测评、奖励优秀、强化责任的原则,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具体负责学院奖助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小组成员一般5-7人;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须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应在本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开展申请材料整理收集等工作。

三、评定项目

(一)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指标

2024年,学校下拨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个。

(二)学业奖学金基本指标

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确定的比例统一核算(各班级指标另行下达)。

五、评定程序

10月8日内,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名单应在本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10月9日下午4点前,2022级各班级统一报送科研业绩材料电子版(每位申请人提交PDF格式匿名论文,命名格式:2023级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论文名称;班级Excel汇总表-含论文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

10月12日上午9点前,各班级组织报送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和国家奖学金材料(详见六、材料报送)。

10月12日至15日,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入围答辩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6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

10月16日至10月22日,国家奖学金答辩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3日至10月29日,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学生个人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申请人、导师、学科点负责人签字和意见部分填写完整)。

2.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2)论文首页。(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xxx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学业奖学金有关材料

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均需填写奖学金参评汇总材料明细表(附件3),各班级奖学金工作小组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纸质版交至齐云楼4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

1.各班级奖学金参评汇总材料明细表(汇总班级所有人并经签字确认)扫描件及纸质版原件;

2.所有申请人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个人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每个文件以“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各班级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x班级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

七、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奖学金荣誉和全部奖金。

特此通知。

哲学社会学院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2: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3:奖学金参评汇总材料明细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6: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各班级奖学金工作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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