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校研〔2020〕35号)和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106号,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优类型
(一)个人评优开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二)集体评优开展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
(二)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校内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022-2023学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2022-2023学年思政课成绩为合格以上。
5.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的工作。
6.在校期间已获得过相同奖项的不能重复参评;本学年度各类奖项可以兼评。
(二)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
2.优秀研究生标兵: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品学兼优、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优秀班级: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5.研究生先进集体: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
6.研究生文明宿舍: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四、评选名额
1.优秀研究生标兵从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是递进关系,占优秀研究生名额的10%,申报标兵的学生须同时申报优研,学院先审核通过优研名单后再审核标兵。
2.研究生先进集体学院按照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学校评出10—20个。
五、工作安排
1.学院严格执行评优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本次评优工作的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
3.个人评优类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学生须同时提交申报优秀研究生。集体评优类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操作,“支撑材料pdf版”可根据需要上传。
4.请申报的个人和集体于12月6日前完成系统申请,12月7日至11日学院初评,12月12日至14日公示3个工作日,12月1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
5.学校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得各类评优的研究生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