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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哲学社会学院2022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字体大小T|T

为在本科生中树立先进榜样、传播榜样的力量,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哲学社会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哲学社会学院2019、2020、2021及202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类型和要求

1.优秀学生干部

2.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3.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5.科研创新先进个人

6.文明风尚先进个人

7.先进集体

(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哲学社会学院2021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请:3月21日—24日学生个人和集体申请,申请先进个人的填写《附件2:先进个人申请表》,申请先进集体的填写《附件3:先进集体申请表》;

2.班级推荐:各班于3月26日前将本班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syxgz@lzu.edu.cn;

3.学院评选、公示:学院学工组根据各班推荐材料组织评审和公示。

附件1:哲学社会学院2022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附件2: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3:先进集体申请表

哲学社会学院学工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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