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教师的教学成果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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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申报成果名称 |
推荐等级建议 |
李晓春 |
儒学初读(教材) |
校级一等奖 |
王英 |
“生命成长-知识生产-社会责任”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创新 |
校级一等奖 |
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陈老师 0931-8913710
电子邮箱:chenjia@lzu.edu.cn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