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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学院共收到5位申请人的材料,经学院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负责人同意,学院党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审核,5位申请人均符合相应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7日至4月11日
联系电话:0931-8913711
哲学社会学院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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