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学院始终重视学科建设与发展。1985年建立中国哲学硕士点;2001年建立外国哲学和社会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和人口学三个硕士点;2024年建立伦理学硕士点;2010年获批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此后哲学、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先后入选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2011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MSW)专业硕士,并于2013年入选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学院现拥有一批专业基础扎实、学缘背景优良、爱岗、敬业、乐教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8人(哲学37人、社会学21人),教授17人(哲学12人、社会学5人)、青年研究员5人(哲学4人、社会学1人)、副教授24人(哲学14人、社会学10人)、讲师12人(哲学7人,社会学5人)。
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并对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
二、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等受处分记录。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考核
1.复试方式及时间
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采取现场等方式分批多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复试阶段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所需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以及《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2)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主要用于考生综合评价,请考生务必重视。
注: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4.复试当天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成立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生参加面试前应先参加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考生须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核小组在认真审核后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2)综合评价、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认
复试总成绩=综合评价×2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60%
(1)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其中,在学校下达当年的推免生招生指标内,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及学科分布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参加复试者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资助政策
(1)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先参评。
(2)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哲学社会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5907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西校区齐云楼421室
联系邮箱:zsyyjs@lzu.edu.cn
学院网址:https://zheshexi.lzu.edu.cn/
六、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哲学社会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