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学术学位)>招生信息

哲学社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2   字体大小T|T

哲学社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负责哲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复试工作。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

推荐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大学生士兵计划

1

0101

哲学(学术型)

16

 

1

 

2

0303

社会学(学术型)

10

4

1

 

3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57

1

3

1

注:招生计划人数包含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

三、调剂政策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1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三)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四)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五)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七)学科门类要求

    1.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2.报考哲学专业的考生,优先调剂外国哲学方向。

    3.报考社会学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社会工作专业。

    ()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学院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并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5.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6.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学院受理调剂

    时间:3月22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考生范围

    2021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哲学社会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具体笔试科目请参照《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复试安排

1.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3楼

  (哲学:教工之家;社会学:党员活动室;社会工作:304报告厅)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2.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⑥《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⑦《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复试承诺书》(附件2)

  ⑧《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3.体检

    时间:开学后统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费用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均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复试费用在复试报到时统一收取;体检费在入学体检时收取。

5.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3小时,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哲学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哲学综合,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各两道论述题,考生只需要回答四题,分别是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一题,第四道题选择与自己报考方向相关的题目作答。

    社会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社会学综合》,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学概论、人口统计学、社会心理学。

    社会工作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社会政策》。

    3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到时查看。

2)面试

    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面试成绩的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哲学专业面试按照哲学一级学科组织。面试时抽题环节按照哲学二级学科进行。

    3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到时查看。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成立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贯穿整个复试过程,考生须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考核小组将认真审核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到达考场。

6.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9日

    方式: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示。

7.复试总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其中:笔试成绩,权重为20%;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权重为30%。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含复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0%

8.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录取类别确定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五、疫情结束前现场复试须知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在报到前扫描以下二维码(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健康 “绿码”、通信大数据防疫行程卡截图,待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刷本人身份证入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来校。

    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均须佩戴好口罩,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体温过高(超过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将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

    复试防疫工作按照《兰州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及《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执行。

    复试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3711

    信箱:zhexx@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351

    邮编:73000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38室

    邮编:7300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pdf

附件4:哲学社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疫情防控信息.pdf

附件5:哲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哲学社会学院

2021年3月22日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