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 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2019级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1   字体大小T|T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

035200:社会工作 

  • 一、领域概况 

 

    社会工作专业以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为学科基础,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直接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在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帮助服务对象重塑自信,提升生存发展能力。我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于200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设立。

    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于2011年正式招收专业硕士。本专业现有全职教师13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7名,讲师2名。教授学历构成为:博士学位9人,硕士学位2人,学士学位2人。

    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科方向包括:高校社会工作、医疗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以及家庭与青少年社会工作。并逐步培育出“农村社会工作”、“西部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等特色课程。

    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于2012年获准成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同时也是甘肃省民政厅、兰州市民政局等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授牌基地。

 

 

  • 二、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职业需求为导向,能够胜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等机构的各类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计划、执行、督导、评估等工作,即具备研究能力、服务执行能力与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水平专业人才。具体目标是:

   1.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社会关怀和使命感,“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

   2.培养学生熟悉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掌握社会工作的研究能力和实务能力。

   3.重视发展学生分析中国、特别是西部社会问题的能力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社会工作专业实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3年。

 

  • 四、培养方式及环节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三模块”培养方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学位论文。

    培养环节有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与答辩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其中校内导师一般为第一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校外导师一般为学生实习机构的具有丰富社会工作的实务经验、管理和研究经验的专家和管理人员。

    学院设置专业实习督导教师组织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实习,与校外导师共同督导完成研究生的专业实习。

        1.课程学习:结合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进行课程学习成绩考核,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不及格者下一学期补修。

        2.专业实践: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800小时的实习时间,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段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将按照“统一安排、自主选择”的原则被安排到专业实习基地实习。专业实践的成绩由专业实习督导和校外导师根据学生在机构实习的整体表现和实务能力水平综合考评。考核标准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开题报告: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应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应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开题时间为第二学期期末进行。

        4.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专业实习考核、开题报告(参见《兰州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考核最终成绩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可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学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选题主要来源于社会政策研究、实务研究和项目设计与评估三个领域,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的撰写。

  •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低于36.0学分;
    公共课总学分不低于8.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4门,计入总学分;
    专业必修课总学分不低于1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5门,计入总学分;
    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计入总学分;
    必修环节计入总学分;
    补本课不计入总学分;

 

栏目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是否 
必修课 

是否 
学位课 

考核方式 

公共课 

064112000 

硕士政治理论 

1.0 

18.0 

是 

是 

考试 

065112001 

综合英语 

4.0 

72.0 

否 

是 

考试 

06511200X 

第一外国语(小语种) 

4.0 

72.0 

否 

是 

考试 

0731120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36.0 

是 

是 

考试 

073112004 

学术道德规范与形势政策 

1.0 

18.0 

是 

是 

考试 

专业必修课 

064213001 

社会工作理论 

3.0 

54.0 

是 

是 

 

064213002 

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3.0 

54.0 

否 

是 

 

064213003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3.0 

54.0 

否 

是 

 

064313001 

社会工作伦理 

2.0 

36.0 

否 

是 

 

064313002 

社会政策分析 

2.0 

36.0 

否 

是 

考试 

064313003 

社会工作临床实务 

6.0 

108.0 

否 

是 

 

专业选修课 

064503001 

社会服务管理 

2.0 

36.0 

否 

否 

 

064503003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0 

36.0 

否 

否 

 

064503005 

农村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064503006 

贫困与发展 

2.0 

36.0 

否 

否 

 

064503007 

社区发展专题 

2.0 

36.0 

否 

否 

 

064503008 

社会工作评估 

2.0 

36.0 

否 

否 

 

064503009 

医务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064503010 

民族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064503013 

精神健康服务 

2.0 

36.0 

否 

否 

 

064503014 

西部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064503016 

社会福利思想 

2.0 

36.0 

否 

否 

 

064503017 

社会科学方法论 

2.0 

36.0 

否 

否 

 

064503018 

中国社会政策 

2.0 

36.0 

否 

否 

 

064503019 

社会心理学 

2.0 

36.0 

否 

否 

 

064503020 

社会工作前沿 

2.0 

36.0 

否 

否 

 

064503021 

西部问题专题 

2.0 

36.0 

否 

否 

 

064503022 

心理咨询与矫治 

2.0 

36.0 

否 

否 

 

064503023 

非营利组织与社会服务专题 

1.0 

18.0 

否 

否 

 

064503024 

不同人群社会工作实务 

2.0 

36.0 

否 

否 

 

064503026 

家庭治疗模式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27 

高校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28 

医疗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29 

社区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30 

家庭治疗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31 

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2.0 

36.0 

否 

否 

考查 

064503032 

当代社会工作研究解析 

2.0 

36.0 

否 

否 

考查 

必修环节 

SS702001 

SS学术研讨和学术活动 

2.0 

 

是 

否 

考试 

ZS703001 

ZS开题报告 

1.0 

 

是 

否 

考查 

ZS703002 

ZS专业实践 

6.0 

 

是 

否 

 

 
  • 六、专业实践 

 

    (一)专业实践的基本要求

         1.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800小时的专业实习时间,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段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的时间安排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第一学期200小时,第二学期400小时)和第二学年第一个学期(第三学期200小时)。分段实习外包括研究生在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实习和暑期在NGO组织的社会服务。

        2.集中专业实习实行“双督导”制,配备校内外专业督导老师和督导机构。学生将按照“统一安排、自主选择”的原则被安排到学校或学院与政府机关、NGO组织共建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二)专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1.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的前两周与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督导、校外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习计划,提交《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申请表》(附表1),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专业实习环节。

        2.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签订《兰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协议书》(附表2),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习。

        3.专业实习由校外导师和研究生专业实习督导共同指导,学院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实习督导教师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档案。

(三)专业实习组织管理

        1.专业实习由专业实习督导教师依照《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手册》具体落实专业实习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基地。

        2.学院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分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制订本类别(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切实可行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

        3.专业实习申请表、协议书、书面总结报告及考核表由学院留存,并由学院将专业实习考核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四)专业实习考核

        1.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机构的实习应向校内专业实习督导定期、按时提交周实习报告和月实习报告,校内专业实习督导应定期组织开展实习工作坊,每月不得少于1次,并撰写实习督导报告留档。

        2.研究生在机构的专业实习结束后,研究生应向专业实习督导提交专业实习的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考核》表(见附表3)

        3.在专业实习结束后,由专业实习督导与校外导师共同评价考核。按百分制给予专业实习成绩。

        4.专业实习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考核低于60分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重新进行专业实习。未参加专业实习或专业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课程与专业实践安排的具体说明

第一学期

公共课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英语

2

7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

 践研究

2

36

学术道德规范与形势政策

1

18

专业必修课

社会工作理论

3

54

社会工作伦理

2

36

专业选修课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

36

家庭治疗

2

36

专业

实践

200小时

第二学期

公共课

英语

2

7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

方法论

1

18

专业必修课

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3

54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3

54

社会政策分析

2

36

专业选修课

社会服务管理

2

36

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2

36

开题

(必修)

14周开题

1

-

专业

实践

15周开始实习,400小时

 

 

第三学期

专业

实践

600小时

第四学期

毕业

论文

答辩、学位授予

 

  •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是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工作实务研究或服务项目的设计与评估,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论文应符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体现研究生具有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见解,提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学位论文的必要环节

        1.论文选题: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选题主要来源于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工作实务或服务项目的设计与评估三个领域。

        2.开题报告: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应首先搜集文献资料并进行世纪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和研究伦理,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撰写的开题报告应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做到四个有:(1)有问题。即有明确的研究的问题;(2)有文献。即有较为翔实、逻辑清晰的文献综述,并明确研究的学术价值与实务贡献;(3)有理论。即具有用一定的理论和分析框架作为对所研究问题的分析基础;(4)有方法。即能够选择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来达到研究目的。开题经过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的正式撰写。

        3. 阶段检查。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期末前1个月向校内导师提交正式、规范的开题报告。第二学期期末前正式开题。论文答辩前2个月研究生应向校内导师递交正式的、规范的纸质版学术论文。第四学期组织正式答辩。

        4.论文评审:学生应依照已经通过的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在论文答辩前10天提交评审论文。论文评审由2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其中外单位相关行业专家不少于1位。不按时提交论文者,视为延期毕业处理。

        5.论文答辩:凡通过论文评审者(含提出评审意见后允许修改者),且同时符合研究生毕业标准(参见《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管理制度》)即可参加论文答辩。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相关行业专家2-3位。论文答辩时间为五月份第二周。

    (三)学位授予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根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修完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总学分不低于36分。

        2.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完成不少于800小时的实习时间,且实务操作成绩合格。

    3.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质量符合所申请学位的标准,格式符合要求,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