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现就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3711
联系邮箱:wuxiaomin@lzu.edu.cn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齐云楼630办公室
哲学社会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