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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字体大小T|T

各研究生班级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根据兰州大学研工部《关于下达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指标的通知》2021年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项目“隆基人才培养奖学金”我院具体名额1名

二、资助额度及评选条件

    “隆基人才培养奖学金”,每人6000元具体评选条件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评选材料,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学院进行初步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研工部。

(二)研工部审核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最终获奖名单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发放程序。

四、报送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学生个人成长事迹材料(电子版发wuxiaomin@lzu.edu.cn即可,文档命名:奖项名称+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包括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两部分。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培养层次、入学年份、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个人生活近照一张。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简明,文章内容真实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

(三)以上材料均需学生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2日前。(纸质版提交至学院6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xiaomin@lzu.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受奖助学生出现违法违规、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重大问题时,学校将取消获奖荣誉并追回奖金。

(二)请各培养单位统筹好国家类、学校类和社会类奖助学金,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

(三)按照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最终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

(四)学校及学院有责任保护学生隐私。

 

    附件1隆基百分之一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兰州大学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报表

 

 

哲学社会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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